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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只有我国等少数国家,会强力保护私生子的继承权?_子女_非婚生_法律


发布日期:2025-07-25 21:50    点击次数:127


三份署名为“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”的起诉书被递交至法官案头——他们自称是已故“布鞋首富”宗庆后的非婚生子女,要求冻结“娃哈哈公主”宗馥莉名下汇丰银行账户内的18亿美元资产。

这一纸诉状,捅破了笼罩在中国饮料巨头头顶二十余年的家族秘密。

当公众仍在怀念2024年离世的那位“年消费不超5万元”的平民企业家,这场横跨香港与内地的争产风暴已席卷娃哈哈帝国。

一边是陪伴父亲创业四十年的独女宗馥莉,一边是突然现身、手持出生证明与DNA鉴定申请的三位“美国籍子女”,这场豪门大戏撕开了中国家族企业传承中一个难以名状的伤口。

更引人深思的是:为何我国法律旗帜鲜明地保护这些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?放眼全球,为何绝大多数国家却和我国不同,甚至有的国家相反要惩罚婚外关系及私生子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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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的天平:非婚生子女的尚方宝剑
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071条白纸黑字写道: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”紧接着第1127条将“子女”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并特别注明包括“非婚生子女”。

这意味着什么呢?简单说,只要能证明血缘关系,非婚生子女就能与婚生子女平分江山。

去年底广东上演的现实版“宠妾灭妻”案中,法院把富商80%遗产判给私生女,婚生女儿仅得20%。关键证据就是富商手写的一份遗嘱:“死后一切财产都由第三者和私生女继承”。

法律的天平不会因为出生方式不同而倾斜。在中国法官眼中,血缘面前人人平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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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视野:一条少有人走的路

当国内企业家为私生子继承权争论不休时,大家可能想不到,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,像我国这样明确赋予非婚生子女完全平等继承权的国家实属少数派。

欧美国家中,法国直到2001年才废除婚生子女优先继承条款。

日本民法典直到2013年修订后,才取消对非婚生子女继承份额的限制(原规定非婚生子女继承份额仅为婚生子女的1/2)。

在沙特等中东国家,非婚生子女仍被完全排除在继承权之外。

为什么中国选择这条“少有人走的路”?答案藏在我国独特的历史和国情中。

03

家国之间:非婚生子继承权的中国逻辑

为什么我国要“冒道德之大不韪”保护私生子权利?

答案藏在消失的“黑户”群体里。曾几何时,数百万未登记儿童成为社会管理的黑洞:他们无法入学、不能参保、游离于劳动力市场之外。

2016年,《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》彻底扭转局面,而继承权保障正是配套措施的关键一环:

首先,是降低遗弃率。当父母无需担心子女沦为“法律贱民”,更愿承担责任。

其次,是解放生产力。确保每个潜在劳动力获得完整发展权。

最后,是减轻社保压力。避免无继承权的弱势群体最终由国家兜底。

经济学家算过一笔残酷的账:剥夺百万非婚生子女权利的社会成本,远高于道德批判带来的精神满足。

当“黑户”带来的社会治理成本远超赋予非婚生子女权利的成本时,法律天平自然倾斜。

于是“私生”一词被淘汰,“非婚生”成为中性表述,它暗示:只要公开生育并能负担养育成本,社会就完全接纳这个新生劳动力。

其实法律早已为合法配偶筑起防火墙——配偶财产份额不会因非婚生子女出现而被稀释,受影响的只是子女分配部分。

宗庆后案例中,原配施幼珍的权益在法律上完全独立于三个非婚生子女的主张。这巧妙平衡了婚姻保护与个体权利。

但是,在当前社会对婚外及私生子女非常敏感的环境下,即使如此,也有相当多的人对私生子女能继承财产,感到疑惑,甚至大为不满。

比如,“妈妈有钱,你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;爸爸有钱,你有数不清的弟弟妹妹。”这句网络神评像一把锋利的匕首,即代表了一种大众心理,又映射出这样的社会现状,所引起的矛盾和负面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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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奇观:东方超前七百年的宽容

当愤怒的网友在热搜下咆哮:“私生子凭什么分家产?”时,当“宗馥莉有合法遗嘱”冲上热搜时,更令人震惊的是历史的反转。

被现代人视为“道德污点”的私生子继承权,中国竟已保护了七个世纪。

当欧洲中世纪主教们偷偷抚养私生子却公开斥其为“罪孽果实”时,东方的法律体系正展现出惊人的人性化。

战神卫青和霍去病——这两位汉王朝最闪耀的将星,竟都是私生子出身。

更令人惊讶的是,元朝《通制条格》明确规定,非婚生子可分得家产的四分之一。

这种超前立法源于中国独特的婚姻制度设计。与西方僵化的“一夫一妻神圣不可离异”不同,古代中国实行灵活的“一夫一妻多妾制”。

丫鬟被老爷收房便获得名分,所生子女自然脱离私生子范畴。这种务实主义使社会始终存在阶层流动通道,庶子逆袭的故事史不绝书。

反观西方世界,英国1926年《合法性法案》仍禁止私生子继承不动产。美国直到1968年列维诉路易斯坦案,最高法院才首次援引宪法平等保护条款推翻歧视性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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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规则:企业家的传承自救指南

面对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的权利,企业家该如何守住家业?三个锦囊请收好:

1. 遗嘱优先,法不认情

《民法典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。宗馥莉在诉讼中手握的关键盾牌,正是父亲2020年所立遗嘱:“本人所有境外资产均由独女宗馥莉继承,其他子女不得主张任何权利”。

2. 信托防火墙

宗庆后2003年设立的离岸信托(尽管因程序瑕疵被质疑)启示我们:专业设立的家族信托,比口头承诺可靠百倍。可惜信托仅部分注入资金,最终引爆18亿美元争夺战。

3. 去人格化传承

宗馥莉接班后的“铁腕改革”颇具启发,包括她关闭杜建英关联的23家工厂,向国资委让出子公司控制权换取“娃哈哈”商标,发动“百万冰柜闪电战”夺回市场。

让企业价值超越个人权威,才是抵御传承风险的终极铠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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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语:在人性与秩序之间的法律智慧

杭州清泰街160号,宗庆后铜像脚上的布鞋静默如谜。

这双曾踏遍中国乡镇市场的布鞋,如今注视着女儿宗馥莉匆匆走进会议室。她刚收到香港法院通牒:两周内提交18亿美元资产明细。

货架上印着“家”字的娃哈哈瓶装水,成了最刺眼的讽刺。

当血缘纽带断裂,资本逻辑便成为唯一共同语言。

回望娃哈哈继承战的硝烟,我们突然看清:法律保护的不是道德瑕疵,而是社会发展的底线。

当网友怒斥“私生子不该分家产”时,是否想过那些被剥夺继承权的孩子,终将成为社会的负担?

法律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,但现实中,这类继承往往伴随家族的撕裂。某法官曾感叹:“我们判得了财产,判不了亲情”。

企业老板们当从这场战争中领悟:真正的传承规划不是临终前潦草签字的遗嘱,而是活着时就构建清晰的产权边界、治理结构与人际契约。

或许,比争夺遗产更重要的,是生前的坦诚与责任——法律能分配金钱,但分配不了爱。

(全文完)

作者简介:天真一笑,资深品牌营销人,10万+爆款文案创作导师。曾服务过50+世界500强企业的创意营销,并帮助100+中小企业及创业者从0到1走上品牌轨道。寻找生意解药,就问天真一笑。有问题咨询作者,请后台私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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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河北省